功能性委员会资讯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自107年6月起成立,旨在监督公司财务、签证会计师之选(解)任及独立性、内部控制、相关法令及潜在风险之管控,以达辅佐董事会之职能。

本委员会至少每季召开一次常会,实际召开情形敬请参阅本公司年报。
审计委员会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

薪资报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之职能,以专业客观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经理人之薪资报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供其政策之参考。 本委员会至少每年召开二次常会,实际召开情形敬请参阅本公司年报。 薪资报酬委员会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

功能性委员会成员

功能性委员会委员薪资报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林荣春
独立董事
(召集人)
欧晋德
独立董事
纪国钟
独立董事
林雅惠
独立董事

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

为落实公司治理并提升本公司董事会功能,建立绩效目标以加强董事会运作效率,本公司自108年12月26日董事会通过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并自109年起实施。其主要评估週期、评估期间、评估范围及方式、评估之执行单位、评估程序及其他应遵循事项,应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

最近期评鑑区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作业已于2023年1月启动,议事单位由财务处负责,2022年评鑑结果业经提报2023年3月13日董事会。

本公司考量公司状况与需要订定董事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董事成员(自我或同侪)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含括下列六大面向:

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2023年度 董事会绩效外部评估: 中华公司治理协会

112年为本公司第二次执行外部评鑑就董事会进行评核。中华公司治理协会董事会的指导、授权、监督、沟通、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自律及其他支援系统等8大项构面以线上自评问卷及实地访查。中华公司治理协会及其评估专家与本公司无业务往来且具备独立性,其出具之评估报告业经提报113年3月13日董事会。
评核期间:111年11月01日~112年10月31日
实地访评评估小组成员如下: 执行委员暨召集人 何佩诸小姐、执行委员 洪英正先生、研究员 阎书孝先生、评量专员 蒋嘉蓉小姐

总评:
1.贵公司董事长充分尊重独立董事专业,正式会议前均先向独立董事请教重大议题的看法,并透过每年策略会议的机会,让独立董事能确实掌握公司营运状况及产业趋势,遇重大事项亦随时邀集独立董事开会报告。透过与经营团队间紧密的沟通互动,独立董事得以发挥策略指导之积极职能,形成良好的董事会运作文化。
2.贵公司注重人才培育与文化认同,薪资报酬委员会定期检视重要职缺之继任者储备名单,且对其养成与评核方式提供建议。每年针对薪酬结构的合理性及绩效目标的订定均有充分的讨论,并给予指导意见,发言皆详实记载于议事录。
3.贵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督导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事宜,并就稽核与财会主管之任命,落实审核适任性之职责。内部稽核主管每个月会定期藉由电子邮件提供审计委员内部稽核报告及举报案件处理情形,其中包含每月收到的新案信件以及既有检举案之处理进度,独立董事均能取得充分的资讯以利职能的发挥。
4.贵公司係第二次委託第三方专业独立机构执行董事会绩效评估,且针对前次评估报告建议多已强化,足见贵公司追求董事会效能精进之企图心。

建议:
1. 贵公司从策略角度规划及推动永续相关事宜,目前由法务中心担任永续发展推动最高管理单位。建议贵公司未来可考虑设置更统整性的功能性组织如策略发展委员会,并邀请独立董事、董事参与,提升永续相关事宜领导层级,使公司更具韧性以面对市场严峻挑战,更展现董事会积极推动永续事务与参与公司重要策略形成之决心。
2. 贵公司在董事效能之协助机制方面虽已有实务作法,但建议可进一步制度化,以利董事效能之发挥。113年适逢董事会改选,若制订「初任董事讲习制度」,提供新任董事履行职务所需之各项资讯(包括公司业务、产业动态、法令规范、及公司治理相关规章制度等),并安排实地访视重要子公司及与重要主管会谈,可协助新任董事儘速掌握公司经营状况,以利其履行职责。另外,贵公司已向董事会成员通报重大偶发性事件,建议强化现行作业,书面定义重大性、通报事件种类、通报期限、通报方式与层级等,俾便遵循以确保所有董事会成员均能及时且充分掌握公司重要状况。
3. 贵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均积极任事,并留下详细的纪录,惟建议审计委员会能定期与签证会计师、内部稽核举行管理阶层不在场之闭门会议,以确保沟通管道畅通,强化对内控制度与财务报表之督导。

改善对策:
1.未来将视营运需求及永续推展情形设置相关的委员会。
2.目前拟定初步初任董事讲习制度,透过与本公司各单位主管及董事会/委员会成员进行报告,介绍公司业务、组织及其他应注意事项。并为提升新任董事新训效率,缩短新任董事熟悉相关事务之时间,本公司由公司治理主管协助新任董事执行所有董事相关职务,讲习主题请详附表。
3.初步研拟于114年进行年度及半年度报告时,推动会计师、稽核主管与审计委员会之闭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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