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树林 – July 21, 2022 – 查光晖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广州市光晖电子有限公司等光晖关联企业,虽自2021年1月1日与本公司签署经销合同在案,然该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积欠本公司货款迄今尚未清偿完毕,本公司自2021年11月18日起亦不曾再出货给光晖电子,自前述2021年11月18日之后市场上经由光晖关联企业取得亿光公司产品者,概与本公司无涉。
本公司依据经销商合同第十五条第2项第3~5款、第十五条第3项及第十一条等,亿光除有权要求违约金人民币100万、每日千分之三逾期违约金及相关之损失赔偿外,即日起依经销商合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停止光晖电子(香港)、广州市光晖电子等光晖所有关联企业之经销商权利、终止经销合同,并已对其提起诉讼,对于违反上述禁止规定之其他经销商、任何人员而给予光晖关联企业协助者,本公司将依经销商合同追究责任、严惩不贷,本公司特此正式声明并公告周知。
亿光电子(广州)有限公司
亿光电子工业(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