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常见问题

A: 亿光电子的股票于民国88年11月4日在台湾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2393。

A: 本公司股利系配合公司资本规划,达成稳健经营目标为原则,未来股利发放之条件时机、方式种类及金额如下:

  • 股利发放条件时机及数额
    本公司将依公司法及证券交易法之规定,于每营业年度终了,由董事会考虑公司获利状况及未来营运需求,拟定盈余分配议案,提请股东会承认后办理之。本公司每年决算后如有盈余,除依法缴纳税款及弥补以往年度亏损外,应先提拨百分之十法定盈余公积及就当年度发生之股东权益减项金额提列特别盈余公积,余先提拨董监酬劳及员工红利,就其余额加计上年度累积未分配盈余后,提拨至少可分配盈余百分之五十以上作分配。
  • 股利发放方式与种类
    本公司股利发放方式将采盈余转增资与现金股利二种方式,其中现金股利之比率不低于百分之十,唯现金股利每股若低于0.2元(含)得不予发放,改以股票股利发放。 本政策未规定事项悉依公司法、证券交易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A: 若有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配股基准日起五日内由股东自行拼凑,若拼凑后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条规定改发现金至元为止,并授权董事会洽特定人按面额认购,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有股份相同

A: 股东必需于除权除息交易日前持有本公司股票,方可参与除权除息。

A: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结算日为12月31日。

A: 依据公司法第177-1条规定,公司加开股东会时,得实行以书面或电子方式行使其表决权;其以书面或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时,其行使方法将截明于股东会召集通知。

A: 若您有任何普通股相关问题,请径洽亿光电子之股务代理机构 – 群益金鼎证券股务代理部。

  • 股务代理机构 :群益金鼎证券股务代理部
  • 电话 : 886-2-2702-3999
  • 过户地址 :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号B2

您也可与亿光电子财务部联系。

  • E-mail : IR@everlight.com
  • 电话 : 886-2-2685-6688
  • 传真 : 886-2-2685-6895
  • 地址 : 新北市树林区中华路6之8号

A: 亿光电子于每年定期发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书,请点选本公司网站
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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