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树林 – Aug 30, 2018 –亿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亿光」) 于2011年8月对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下称「日亚化」)白光LED台湾专利号TW 383508,向台湾智慧财产局(智财局)提起专利无效主张,该专利关于YAG荧光粉应用于LED及平面光源。智财局于2016年7月决定该专利全部无效,其后日亚化提起不服诉愿,但遭驳回,其又上诉到智财法院,今年4月12日智财法院再度确认日亚专利无效。
亿光亦于2012年4月对日亚化白光LED美国专利号US 5,998,925与US 7,531,960,于美国密歇根东区地方法院提起专利无效及不侵权主张。该二专利分别为YAG荧光粉用于LED与荧光粉浓度相关专利。美国密歇根东区地方法院陪审团于2015年4月22日分别以专利不具进步性、专利不具可实施性等理由,决定日亚化所主张之权利项全部无效。随后日亚化上诉至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但于今年3月30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再次确认专利无效,亿光再次赢得胜利。
针对日亚化8月29日于其网站发布新闻稿关于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判决乙事,该判决仍可上诉,亿光相信该专利终将无效。此外,该专利已于2017年7月29日期满失效,对本公司现有产品无影响。
亿光尊重知识产权之一贯立场,并全力捍卫客户及股东权益,对于侵权行为必采取法律行动绝不容怠。